Friday 19 March 2010

違例處分條約。

《好想對他說》第二回打了一大半才醒起,原來自己一直都沒有在本部落格清楚說明是次企劃逾時發表文章的罰則,見連載已經開始了兩多個禮拜,就不如開篇文章來重申一次吧。

我明白大家很可能會對此事暗呼三聲「關我鬼事」,但這類無聊遊戲的罰則從來都需要隆重公開才能被有效維持下去,若然沒有局外人知曉地倆口子秘密行事,事情很可能就會在得不到外界壓力底下變得日漸寛鬆荒怠,到最後罰則淪為閉門造車,失去應有約束能力。

無錯,想當年董生所推行的問責機制確實深具存在價值,只不過要建基於被有效行駛的大前題而已。

稟承上回溫小姐聯名企劃處罰概念,今回雙方在對方出文後兩星期內必須發表接續下文,否則將會被視為違約,處罰機制亦隨之被觸發。上回違規者必須寄予對方一包薯片作處分之用,主要取其「郵費比內裏物件更昂貴」而令當事人產生蝕桌不安之情,從而對出文一事更加上心,但事實證明,自己原來視錢財如糞土得如斯緊要,縱然遲了一鑊寄了一箱合共百餘元的食物過境竟然仍沒任何警剔之心繼續勇於犯禁,有見及此,今回違約罰則將會作出針對性改動。

既然老子有的就是錢,今次就向怕麻煩出發吧。

皆凡延遲出文,違約者需自拍一段令自己出醜/才藝表現片段放上自家部落格公諸於世,乍聽之下這個妹仔相當好玩,甚至比主人婆來得更有韻味,我甚至還戲言會刻意遲交而換取表現才藝機會,但仔細想想,整件事其實麻煩到十個不行,首先揀選適合才藝又或出醜事件並清楚紀錄低已經很花心機,其次還要將之放上部落格自己搵架去丟,需知道Youtube 之流係方便易用,但就存在強烈外洩可能性,若然要將低能事情嚴重暴露於人前,再厚面皮都難免會暗藏兩分尷尬。

說到底,違例處分條約就是由各式各樣很無謂的概念所組成,為的不過是希望認認真真去維繫一件本質上其實相當無聊的事罷了。

以無聊事約束著無聊事的環環相扣緊纏下去,可謂貫徹整個施政理念,合哂河車。

3 comments:

仕仔 said...

唔怪之得我咁懶拖咁耐啦, 因為冇定罸則.

Irisssy said...

嚇!!!!原來係要自拍?
咁係咪即係=短片=露相?...

袁健健 said...

仕仔:
呵,我地冇簽合約嘛~
打散工~

Iris:
當然要自拍啦,齋講的話點知真定假喎~XD

短片最好,如果用相表達到都ok~
但感覺冇咁好玩~

露唔露都ok啦,我就一定唔露,
所以一諗起要表達到件事但影唔到個樣就覺得好頭痛~~